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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颗心换一家“超级书店”
德芭已经走上轨道,强大的糊糊有了更牛的创意和想法,还能说什么呢?!我们都会无条件的支持下去,为了我们大家的梦想,希望看到的你,也能助我们一臂之力!!! 只需要点点鼠标,就可以帮我们筹划中的书店添一块砖,所以,嗯,开始吧,谢谢大家了先^_^ http://www.douban.com/online/102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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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吧,北极的雪-海豹菲加的故事
随书送的dvd是一段十六分钟的视频,当看到带钩的铁棍高高举起,然后狠狠落在那些在冰面上挣扎的海豹头上时,终于忍不住咒骂出声。 锋利的刀划破还活着的不满三个月大的小海豹,活活将它们的皮剥下,失去了皮毛的小海豹要么死去,要么沉入冰冷的大海痛苦地挣扎着死去。它们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那么美丽,却无法得到偷猎者的同情。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一身雪白的胎毛让人类垂涎。 侥幸活下来的小海豹,却必须面对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们,被剥皮,提取脂肪,割下生殖器之后的残骸,孤独的活下去。 冰面上,海水上,遍布着海豹被剥皮后鲜红的尸体,已然是一片血色。大船上,堆满了偷猎者的战利品。 要怎样残忍的动物,才能够面对这一切无动于衷?!要怎样残忍的动物,才能因为自己并非生存必需的甚至浪费的需求而将另一种生物置于绝境?! 即便是在饥饿时捕猎,也不要将猎物赶尽杀绝。人类,真的懂得吗?! 够了吧!那么多的物种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迅速的灭绝着,当有一天,地球上已再无猎物,轮到的,只能是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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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不完美——《告别天堂》读后
我没有想到,这本书会让我好几次被涌起的伤感逼着放下。 于是再次发现,我以为自己会越来越坚强,其实正好相反。 看的时候,梁静茹的声音仿佛在耳边反复回响:我还以为我们能,不同于别人;我还以为不可能的,不会不可能。 在爱的时候,在毫无顾忌去爱的时候,我们总是想当然这么以为。 我们是不一样的,我们不会经历背叛,不会经历伤痛,不会被这个世界的肮脏污染。 因为我们不一样,我们可以一直相爱,可以执子之手,白头偕老,可以永恒。 所以,我们注定会经历失败,注定会受伤,甚至注定,会伤害别人。 因为,我们都不完美。 所以,江东明明很爱天扬,还是经受不住方可寒逼人的灿烂。 所以,天扬会原谅方可寒,去试着爱这个曾经伤害她的女子,却还会在她死后对着江东骂出婊子这个难听的字眼。 所以,肖有暗香盈袖强会多少有点乘人之危的和天扬做了那件可怕的事。 因为,我们,都-不-完-美! 这群孩子的感情太强烈,他们还太年轻。 当时年轻的他们都不知道,太强烈的感情,只会在耗损自己的生命的同时,将对方逼到无法喘息。 可是,那又是多么让人嫉妒的感情,有几个人能这么强烈的爱过?用自己的生命去爱过? 虽然,太过美丽的东西终将凋零,越是美好的东西在毁灭时会越惨烈。 牙齿和舌头,生存到最后的永远是舌头。 告别了年少时梦中的天堂,我们才会明白,平和与安静,会成为人生的主旋律。 我们才会知道,原来我们都一样不完美。 “公元前我们太小 公元后我们又太老 没有谁能够见到 那一次真正美丽的微笑” P.S:我如此庆幸自己生在一个小小的城市中,没有经历过如此惨烈的高半夜凉初透考。 中国的教育都把这群孩子逼到什么地步了啊?! 竟然可以听到邻校的高才生生病不能参加高半夜凉初透考会欢呼雀跃,那样冷漠。 在倒计时牌之下,隐藏着多少颠倒的是非黑白。 主流的教育中,张宇良这样的人,可以得到所谓的成功,而方可寒,那个本质其实无比纯洁的女子,却只会被大多数人鄙视。 所谓主流,所谓教育,不过如此啊。。。
这个冬天最温暖的声音
入秋,武汉的天气便已更像冬天了。那天,在看到巴蒂的消息之后,便看到了苏打绿新专辑的下载,心情一片大好。 豆瓣上早早便添加了这张专辑,但其实一直都只有试听版,还有便是那张小绿们整出来的无美丽电台采访。青峰一人分饰两角,弄得耳机下的我常常有大笑的冲动。那时候听到的一些片段,已经足够让我对这张专辑期待无比。 没有失望。 虽然有很多粉丝们觉得他们已经不如从前。 还是很爱,很爱他们的音乐,他们的声音。 好多天了,每天开机很自然的便会先放这张专辑,其实硬盘上没听的新专辑还蛮多,但就是忍不住。尽管冬天里手心常常冰凉,但每次听着听着,心底就暖暖的。 青峰雌雄难辩的嗓音,说来很是有些诡异,但就是每次都能让我欲罢不能。从《小宇宙》的慢热,《迟到千年》的惊艳,《小情歌》的温暖,都是如此。 “你知道当你需要个夏天我会拼了命努力 我知道你会做我的掩护当我是个逃兵” 眼圈不经意间就红了,那个时候,还不知道背后的故事。 张悬的《喜欢》曾在mp3里反反复复的播放,blog上用做背景音乐也有一阵子了,但并不知道她和青峰之间如此深厚的情谊。 真好,两个与众不同的小孩绽放出的无与伦比的美丽。 好喜欢这群小孩,喜欢他们的清新坦诚,喜欢他们敏感温暖,喜欢他们那么努力的去完成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正是因为他们自己身上的这些特质,才能让他们的音乐如此温暖。 站在小巨蛋的舞台上,青峰说: “如果你想做的不是长辈规定你的样子,不是社会控制你的样子 请你一定要跟我们一起温柔地推翻这个世界,把世界变成我们的” 恩,世界一定,会是我们的。
爱情永不会是全部——《巴别塔之犬》读后
他们很相爱,无庸置疑。可是,直到她死去,他都没有真正懂她。或许,他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那只叫“罗丽”的大狗。 巴别塔,取自《圣经》第十一章,意为“变乱”,它象征着人与人之间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种种问题。 婚姻中,爱情决不会代表全部,有爱却不幸福的婚姻,见得还少了么?!沟通~!沟通~!这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你去问一个心理学家,你们适不适合结婚的话,他不会问你们是不是很相爱,而是会问你们是不是可以顺畅的沟通,包括在吵架的时候。so。 他们的幸福生活如此表面,他根本无法理解那个精灵古怪的妻子内心深处的悲伤。某种程度上,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可以给彼此惊喜,给彼此快乐,给彼此很多的爱,却永远走不进对方的心。 看到她戴着那个女孩的面具和他做佳节又重阳爱,看到罗丽因为那块牛排而失去了自己最亲的她,我无比悲伤。 但看书过程中,从没有同情过他。一个让妻子自杀的丈夫,我可以谅解,却不会同情。娶她,不该只是因为她给你的种种惊喜,而应该是想要用一生去了解她,守护她。 豆瓣上有人说此书最大的悲哀在于作者是一个女性。或许吧。 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生就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那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很多很多的耐心,很多很多的决心,才可以填平。
那些记忆中的青春
如果不是看到豆瓣上有人评论,我都快忘了这本书了,尽管这书现在还在贵州的家里好生的待着,尽管我似乎大学时代回家的时候还拿出来翻过。 竟然还有人记得!爱死豆瓣了! 《十七岁不哭》当年很火,但火的其实是根据这本书改来的电视剧,确切的说是根据这本书改的小说拍的电视剧。 没记错的话,最先看的是电视剧。当年火过的这么多青春系的片子,其实印象最深的是这部,虽然一直觉得演杨宇凌的郝蕾在里面看起来像大学生,且跟简宁其实看起来不是很搭。但当年看的时候,确实是很喜欢的。直到今天,剧里的很多画面仍在脑里清晰可见。 然后就是这本小小的书了,看豆瓣上的标签用了小说,其实应该算随笔散文集吧,。小说的版本是后来出的,应该是为了拍电视剧改的,说实在的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说是根据这本书改的,照我看来根本不是一回事的东东。小说现在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大体和电视剧差不多。唯一记得的就是杨和简在小说里的早恋描写得更详细些。^_^ 但基本上原著比后来的小说或电视剧都要好看,更真实,更贴近那个岁数的我的心。 看第一遍是跟别人借来看的,看完后颇有点爱不释手的感觉,索性自己去买了一本。事实证明,这是正确选择,这书后来的使用率还真挺高,看了n遍。 李芳芳的文笔绝对是我喜欢的型,淡淡的,不奢华,却绝对有内容,甚至透着小小的幽默。郁秀在《花季·雨季》之后还写了一本叫《太阳鸟》的书(名字还是刚搜的。。。汗。。。),内容记不清了,但当时看的很强烈的一个感觉就是郁秀这小孩也看过十七岁,且狠狠的看进去了,因为《太阳鸟》里有很多细节的文字,在当时把这本小书看得滚瓜烂熟的我的眼里和李芳芳的语言风格如出一辙。恩,我没有指责她抄袭的意思,那是一种影响,就像如今的我,在胃疼时会想起她描述自己胃疼得不想再世为人一样,会不自觉的觉得那描述很对自己当下的情景。 而她似乎也同样是我第一个想成为的人。那样优秀,却淡定,决不做作的一个女孩。她打工,做家教,调皮的小男孩把她气得胃疼,但几年后看到小孩在父母的管教下俨然已经在朝着他们的期望发展时,她却忍不住心疼。她写这本书时,电脑坏了,所有稿件丢失,哭完心痛完,还是咬着牙关用更快的速度重新写一遍。她写身边的人的感情,那些过早踏入恋爱的孩子们,她冷静地在一旁看着,并没有道貌岸然的反对,只是对一些不冷静的行为感到了惋惜。她写身边的同学,写她们的寝室生活,写她的打工史,一切都让比她小了几岁的我如此向往。 真的,直到今天,回想起来,书中的场景,甚至文字,仍然历历在目。 可惜此后,再也没有李芳芳的消息,据说后来上了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新闻系。不知道她是不是一样在坚持写字,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会不会也一样在混豆瓣呢?呵。
尘封已久的声音
大学时代的美女室友去选去当快乐男生的大众评委,为了给她捧场,第一次守着看了快乐男生的比赛。 意外地看到康永哥,更意外的是,听到陈楚生唱了《坦白》。 不可否认,那一瞬间,对这个喜欢抱着吉他唱歌的男生好感大增。 这首歌,这张专辑,我以为,大概没什么人还记得了。 歌是出自袁惟仁的同名专辑,好像是2000年的专辑,那个时候,还在听卡带。 不太记得为什么买这盘卡带了,印象里那时还没有听过里面的歌,似乎只是因为,听过他自己唱的《征服》。 但听过之后,是真的爱上了这张专辑。 爱上了一个人安静的,反复听他在干净的吉他声中,浅浅地唱着那些伤感的故事。 居然,已经过去7年了。。。 架子上的那些卡带,和许多的回忆,也已经尘封了那么久,那么久了。。。
小时候
看桑格格的《小时候》,竟看到这么一段: 14.我崇拜巴蒂斯图塔己经12年了,每每将他的名字念在嘴上都觉得铿锵有力、唇齿留香,虽然我并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晕达~! 盯着久违的巴蒂的名字呆了半分钟,然后在心里为格格同学遗憾了两分钟。多么帅滴帅哥啊。。。竟然不知道他的样子,不知道以后格格同学无意中看到巴蒂的帅哥照之后会不会狂后悔,要不是懒得去天涯注册,还真想到她滴博上去留张帅哥照,呵。 回正题,这本书很是可爱,没想到这样小段小段的字也能出书,还能看得偶这么开心。桑格格果然是个很具幽默感的女子,对了,还有很强的记忆力,书里差不多追溯到2岁,看她的访谈,号称连吃奶的时候的记忆都还有残存,真狠。。。 格格应该和我是同一代人吧,书里看到了许多相似的记忆,成都方言和贵州方言的相似,也极大的方便了我对里面搞笑方言的理解。看着看着,自己小时候的记忆就那么一点一滴的都冒了出来。 小时候。。。想当年小时候的偶怎么说也是一超可爱的小孩来着,肉呼呼的脸,属于看了就想掐的那种。大学的时候回家翻老照片,看到自己幼时的那本相簿,简直是爱不释手,对着其中一张放大的照片狂说好可爱,惹得老妈在一旁用异样的眼神看偶,说哪有人这么夸自己的。基本上除了100天的那张肉快掉到肩上的照片,都很可爱的说。以后如果有小孩,像偶当年一样可爱就够达,啦啦啦~~~ 小时候的记忆说起来真的残留不多了,很多都是老爸老妈后来说起才模糊有些印象的。据偶后来分析,偶从小就很鬼,在大人面前装乖,其实心里叛逆得要死。会在幼儿园老师面前装模做样的看书(当然,偶确实认识,只是当年这个行为的动机有待考证),引得不相信偶认识这么多字的老师来考偶,最后把书送给了偶。此后就在幼儿园目空一切,赖在小班读了n年不肯升级。据说还曾经有一次唱歌比赛,偶是领唱,排练都好好的,到了比赛的那天不知谁惹毛了偶,偶死活不上场,最终领唱的。。。是老师!一面乖到带偶的那个婆婆家把之前的小孩都推了只愿意带偶一个,一面又皮到从幼儿园的梯子上摔下来,摔断了锁骨,很奇怪,没有痛的记忆,但至今还记得敷着药把床弄得脏兮兮的,难不成偶处半夜凉初透女座真的从小就洁癖?! 不过实在是想不起什么小时候的经典语录了,虽然偶一直觉得小孩都是语出惊人的主。以后偶自己有小孩了,一定要把小家伙的经典事迹和语录记下来,最好也出个书什么的,就是不晓得这样的话等小家伙长大了不知会不会怨偶抢了他的饭碗,哈哈~~ P.S:blogcn为什么改版了依然这么慢?!管理中心依然常出问题。。。评论还在,评论数却变成了0,好友一下子多出很多,似乎把以前对方单方面加为好友的都弄了进来,sigh。。。而且,,,怎么删好友列?!郁闷了。。。
The Best Is Yet To Come
周五说要去看林一峰的演唱会时,周围的人都愕然,这个人是谁?同事说,你也太博爱了吧。。。 难怪,总有媒体喜欢用小众这个词来形容他。 坐在财大礼堂的二楼,四周的人一换再换,却不停地可以听到一楼那些死忠的fans们的尖叫和欢呼,当看到最后一曲时大屏幕上那闪烁的星星,一瞬间,突然很羡慕台上的那个大男孩。做艺人,像这样,是不是算是最平衡的状态?!写自己的歌,唱自己的心情,成立自己一个人的公司安静的做自己的音乐,不够出名,或者说是不够大众,所以相对其他艺人来说有了更多的自由。他说他非常喜欢一个人行走,所以,每次演出,他总是提前到达自己将要去表演的地方,去到那些想去的景点,留下足迹,拍下照片,并且在演唱会上和大家分享。却不能说他不红,在香港,他的演唱会不如别人那么大型,但门票可以一抢而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一批爱他的歌迷坚定的支持他。因为总是一人一吉他,他甚至可以做到每场演唱会的曲目有50%的不同。多好,事业和自由,他都有了。 有一种音乐,是值得静静聆听的,比如林一峰。舞台上,他安静的站着,唱歌,讲他旅途中的故事,左边的大屏幕,不时变换着他所拍摄的照片。他的歌,会有一些觉得很怪,却总有一些,会听到心里。他像个普通的邻家大哥哥,唱着大家的心事,总有那么一些心事,会和你的不谋而合。 live是种很好的体验,在现场,有些人会现形,有些人会越发光芒四射。 林一峰,我不是他的fans,但还是想说,他的live,值得你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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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我们仍然记得这个夜晚
好像是今天长江商报的标题,挺喜欢的,借来用用。 一天过去,对昨天晚上的演唱会仍历历在目,今天开始,播放器里全换成了他的歌。回想起昨晚的他和他的歌声以及场下的歌迷,心里仍有着丝丝点点的感动。 我们80年代初生人的这批歌迷大概已经是喜欢学友的最后一批歌迷,再小一点的孩子,已经很难体会他的歌里的故事了。当初追到北京去看最后一场雪狼湖的举动,就让一个刚上大学的妹妹十分不解,她不知道学友的那些我们奉若经典的歌曲,不知道雪狼湖。他们不可能明白,学友给70年代和80初的我们的那些感动。 喜爱的球星已经老去,退役,几乎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而听着他们的歌长大的这批巨星们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淡去,总是会在这种时候感受到自己在一天天地长大。巴蒂之后,再没有,也不可能再有任何球星让我心动。不知道学友之后,还有谁值得我如此期待。我想,以后还是有我想看的演唱会,比如王菲、比如五月天、比如许巍。。。只是,不会再有这样的兴奋,这样的快乐,这样的尖叫了。 其实我不算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友迷,我不知道他的生日,不知道他出过多少张专辑,他有许多的歌我没有听过,甚至当填写歌迷会会员卡上的编号要用到喜欢上他的年份时我茫然不知该如何下笔。不是不喜欢,而是一直像一个冷静的音乐爱好者一般在欣赏他的歌,也被感动过,也有自己很爱的他的歌,但,也仅此而已。佳佳说,像张学友这样的人,防都防不住,这么多年,或许从来对他不感冒,却很可能突然某一天就被他的歌,他的人打动了。而我,就是从雪狼湖开始,才更像一个歌迷一样的关注他的。尽管爱的程度或许不及那些真正的友迷们,但昨天晚上,我想我不比任何一个友迷表现得差。事实上,现场很多准友迷们都high到暴。我猜,像学友这种现场超强滴人,大概每次唱现场都能发展出一票歌迷来的说。 必须要承认我并不太喜欢他的快歌,所以每次最有感觉的都是他唱慢歌的时候,尤其是,那些经典中的经典。第一次开始唱经典歌,《一千个伤心的理由》,跟着唱的时候,我眼睛就湿了,莫名的,好想哭。最后的返场,一直害怕《祝福》的响起,因为那意味着结束。庆幸的是,武汉的歌迷都很团结,很可爱,从返场最初开始便在每首歌的间隙叫学友的名字,返场的每首歌,也首首都是大合唱。沌口的天空,歌声震耳欲聋。学友显然被感动了,当场便承诺每次的演唱会都会有武汉这一站。好些时候,我都觉得他是在擦眼泪。算了算,返场至少唱了11首歌,很想听的《情书》和《她来听我的演唱会》都听到了,对我来说,这场演唱会如此完美。 周六跟着歌迷会去接机,折腾了n个小时好不容易等到他出来,却因为场面混乱,不但没合成影,我基本上是在见到他几秒钟之后便不知被挤到那个国家去了。看到他上车后,几个男生围着车窗指指点点,心里觉得很滑稽。我想要的,不是这个。不可否认,那天心里很失望。但昨晚,一切不快都烟消云散,其实我爱的,终究是他的歌,只要有他的歌声在,其它何苦强求。 我想,很多年之后,我们都会记得这样一个夜晚,我们同相识的,不相识的3万人一起,叫同一个名字,唱同一首歌。我们都会记得,这个夜晚学友带给我们的感动和快乐。 我想,很多年之后,学友也会记得这样一个夜晚,燥热的天气下,3万歌迷给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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